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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思摇头:“你忙你的,我自己去。”

“我不忙,人家撵我走呢。”温云起开始收拾两人启程的行李。

其实也没什么好收的,温云起手头握有三十多两银子,也就是最近没进山,否则还能更多点。而文思手头也有十几两,是原身这么多年的积蓄。

两人一大早启程,先去了府城外租马车,然后直奔封城县。

路上还挺顺利,也没怎么耽搁,进城时,天还没黑。

文思去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要了一个雅间,两人先安顿下来,洗漱一番又用了顿饭后,天已经黑了。

睡了一宿,两人才起身下楼,开始打听关于首富何府的消息。

都不用他们开口询问,何府正在寻找女儿的事情就已传得沸沸扬扬。甚至还张贴了悬赏,谁能把何姑娘带回,何老爷有重谢,至少是三百两银子。

若是不想要银子,其他的好处都可以谈。

原身上辈子在受伤以后就被抓回来关着,何明月回来已经是三个月后,她并不知道何老爷找女儿的这些动作。

文思听到三百两,道:“这银子……咱们可以赚吧?”

温云起想了想:“到时候我把人送回去,应该会给。”

文思送回就不行,不光拿不到钱财,还会被关起来。

身为伺候主子的丫鬟,把主子伺候好了是应该的,照顾得不好,还要被责罚。

可是两人不知道何明月的住处,文思细细从记忆里回想了一番:“她应该不会走太远,别看她平时张扬跋扈,其实胆子不大,又好享受。”

只在外头躲三个月,绝对有躲躲藏藏过不了好日子的原因在。

温云起颔首:“何家名下的那些庄子和院子肯定没有。”

文思眼睛一亮泥水镇。

何明月喜欢的那个男人是个读书人,连秀才功名都没有,两人认识得挺戏剧。大抵就是富家女去酒楼里偷看读书人吟诗作赋,然后仰慕年轻人的才华,又看年轻人穿着简陋,起了惜才之意,当即赠银百两,说是不愿有志之士因为贫穷而埋没。

读书人收了银子,却不敢白白领受,便写了一幅字相谢。

富家女看完那字,有些感想,便回了信,一来二去,越来越熟,就到了互许终身的地步。

何明月一开始是希望父亲成全她,说了自己有意中人。

但是何老爷并不希望自己的未来女婿是个读书人,他是生意人,只喜欢擅长做生意的后生。也不问那个读书人是谁,强硬的要求女儿与之断绝关系,尽快与他看中的养子定亲。

父女之间谈不拢,就发展成了现在这样。

文思强调:“那个读书人的老家就在泥水镇。”

温云起好奇:“可是何老爷是真心想找女儿,不可能不打听那个读书人的籍贯。”

“乡下地方,想要藏两个人太容易了。”文思不以为然,“再说,那俩又没有一辈子都不回何府的想法,才出去三个月,肚子都大了。时间上抓得那么紧,说不定出门之前就已经打算好怀上孩子就回府。”

温云起提议:“那咱们去一趟?”

文思颔首:“走吧,也不用赶得太急,就当是出门游玩。”

县城的吃住要便宜多了,两人手头的银子加起来五十两左右,说多不多,在这县城里也绝对不少。哪怕什么都不干,每天住最好的酒楼,吃最好的饭菜,至少也能花两三个月。

翌日,两人坐上马车往泥水镇走。

这个镇子偏僻,从县城坐马车过去,官道都不好走,还越走越崎岖,足足要花费两日,才能走到镇上。

泥水镇上大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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